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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市古琴协会会员管理条例

 

  (一)入会资格:

申请入会需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两条: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古琴及中国传统文化,承认本协会章程,志愿加入本协会。

2.由本协会至少一名以上理事介绍,并报本协会秘书处登记备案。

3.具有古琴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者、各艺术院校古琴专业在校生。

4.各专业文艺单位从事古琴演奏、教学、从业者、长期经营者。

5.对古琴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团体或个人。

6.需本人志愿提出申请、填报会员申请登记表并提供2张免冠证件照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。

 

  (二)会员的义务:

1.自觉主动缴纳会费。

2.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,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,自觉维护协会的权益和声誉。

3.积极参加由协会举办的学术交流、教学、演出活动及各种爱心慈善活动。

4.热衷古琴事业的发展,向协会提供有学术性的古琴资讯、意见和建议。

5.内地会员入会费人民币100元以后50/年、港澳台地区会员会费200元以后100/年。

  

  (三)会员的权利:

1.享有协会定期免费普及、培训古琴学术权。

2.拥有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3.享有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教学活动优先权。

4.拥有对协会日常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。

5.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大型古琴文化观摩权。

6.尊重个人意愿,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